通说认为,
放火罪既不是
行为犯,也不是
结果犯,而是
危险犯。所谓危险犯,是指只要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具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性就构成
犯罪。理论上,危险犯包括
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在此不展开讨论。
《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
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
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