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
定金之后,后悔了
买房子,定金一般是不可以退的,但是如果是因不可
归责于
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
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而
解除合同的,则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是因为卖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订立,而买方反悔的,定金也应当退还,且应当双倍退还。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