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私自
借给亲戚的钱,
离婚时另一方能不能追偿,可以先确定该笔钱是否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
继承、受赠的财产;
3、由
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从事
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取得的债权;
6、其他合法所得。
并且,以上的财产取得不限于双方,还包括配偶一方的。
不过,虽然一方取得债权也可以归为
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也仅限于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借,如果出借给亲戚的钱属于
婚前个人财产的话,那么离婚时另一方应该无权行使
追偿权。
因此,如果一方私自借给亲戚的钱,属于一方
婚前的财产,那么因此取得的债权,另一方其实无权追偿。不过如果出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一方私自出借属于擅自处分行为,离婚时只要能够提供相应
证据证明的,那么即可以行使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