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诉讼费的承担,应由原告预交,如果存在交费困难的情形,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
诉讼费用的最终承担,是由法院判决作出
败诉的一方承担。
根据《人
民法院
诉讼收费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受理费由原告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根据反诉金额计算
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
申请执行费,由申请人预交。
案件受理费,按第五条规定的标准预交;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预交的金额。 法律依据
《人民
法院诉讼费用收费办法》第十二条
受理费由原告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反诉金额或者价额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
申请
执行费,由申请人预交。
案件受理费,按第五条规定的标准预交;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预交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