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
分居满两年,可以采用下列
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
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
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
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但是单独的
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
民事诉讼法》第63条,证据包括:
(一)
当事人的陈述;
(二)
书证;
(三)
物证;
(四) 视听资料;
(五) 电子数据;
(六) 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