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认购合同交了
定金,是否能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因支
付定金一方原因未能订立
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2、因收受定金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应双倍返还。
因不可
归责于
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定金应当退还。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
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
合同担保的;
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