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
继承遗嘱的书写:
1.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
2.写明
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
财产分割意见,有关
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要求;
3.立嘱人、
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嘱时间。
还要在遗嘱中写明:为了防止本
人去世后,
近亲属因为财产归属发生
纠纷,在具有正常的认识能力、表达能力清楚之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特立此如下遗嘱。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
法规定立遗嘱处分
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