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
民法院确定的
债权申报期限内,
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是可以在
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那么
破产重整债权申报期限是多久?破产重整
债务谁来偿还?
公司破产重整流程是怎样的?北京市盈科(无锡)
律师事务所张旭光律师解析。
一、破产重整债权申报期限
破产债权的申报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在破产宣告前,若有第三人为
债务人提供足额
担保、为债务人或债务人自己清偿全部到期债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
破产程序。债权人认为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