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错方认定表现形式包括:
重婚;与他人
同居;实施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根据规定,有以上情形之一,导致
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