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涉及
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
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
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或者兄弟姐妹的晚辈
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
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
法定继承制度。
根据我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
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
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由此可见,代位继承必须符合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的条件,并且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那么,母亲过世早,母亲应当继承其父亲的那部分遗产可以由其子女代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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