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具体情况定。
刑事拘留只是
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
强制措施,最长37天,不是
处罚种类。
2、刑事拘留可能面临
逮捕、
判刑。如果关押两个月还不放人,可能已逮捕,具体请咨询办案机关。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
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
3、《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