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男方婚前的
个人财产本来属于男方个人,但是婚后加上女方姓名后就变成
夫妻共有财产了,倘若
离婚,则按照夫妻共有
财产分割。
2、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
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
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
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4、如果是婚前
购房且没有共同
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
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
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