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孕合同往往涉及
补偿金钱的条款义务,其条款或内容明显违背我国的社会公德,不具有
合法性,即使代孕合同具备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也没有合法性。我国法律虽未明确规定禁止代孕,但是实践中代孕是有违社会
公序良俗,不被社会接受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
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