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
书面形式订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4个方面的内容。房屋的位置,面积,是否设定
抵押等基本情况。房屋的成交价格以及付款的方式,资金支付的方式等等。房屋的交付,例如房屋具体交付的时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 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 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
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
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
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