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父母写
遗嘱,对自己的权利进行处置,不需要任何子女认可。
父母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写遗嘱对自己的权利进行处置的,是自主权,内容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无需任何子女同意,遗嘱合法有效。
二、《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
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
法规定
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
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
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