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终局裁决是指仲裁庭在案件审理终结时对
当事人提交的全部实体争议所作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
法律效力的裁决。对于追索
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和
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或因执行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方面发生的争议,均可实行终局裁决。
2、根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 下列
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