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
出资买房,不一定算
共有财产。一方虽是在
婚后买房,但是如果是用自己
个人财产购买,且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贷款也是由个人偿还的,该房子应属于
夫妻个人财产。在
离婚时,不予分割,另一方无权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