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夫不让孩子母亲看孩子的,享有探望权的孩子母亲可以申请法院对孩子父亲进行批评教育,并将让其将孩子带至约定地点履行探望权。探视孩子是不直接
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另一方应当配合,不得随意剥夺其探望权。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
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
拘留、罚款等
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
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