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
清算流程注意事项:
1、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的公司需要向公司
登记机关申请
注销登记。如果企业不正常注销的话,第二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注销。被
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公司,
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
2、
债权人通知及公告注意事项: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在
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建议保留送达回执及载明公告内容的报纸。
3、合法安置
劳动者。
注销公司不属于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
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需要
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及我国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具体情况视合同内容及劳动者实际情况各有不同。
法律依据:
《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
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
民事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