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六的规定,发生
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会发出书面通知,说明拒绝
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的理由。
投保人对此存在异议的,可以根据通知书内容,对照个案实际,查证应否理赔。确属保险人认定错误的,投保人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以
诉讼的方法解决理赔
纠纷。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
保险理赔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人寿保险的
诉讼时效为五年,均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时效。
所以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决定存在错误的,投保人应在法定期限内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