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无论经过几年都是不能有效的。但超过了三年的
诉讼时效,对方的
诉讼权利不能得到法律保护。一方转移
夫妻共同财产是
违法的,但是另一方在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三年内都未行使权利,其诉讼权利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