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方是要
起诉女方
离婚的,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
起诉离婚一般先要确定受理案件的
管辖法院,然后起诉方准备双方的
身份证、
起诉状、
结婚证以及能证明自己主张的
证据材料,由本人或者
代理人前往法院进行
立案。立案后,会有送达、开庭等程序,之后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出具调解书或者
判决书。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