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规定:《
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
民法院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相关知识:诉讼
离婚的流程①到人民法院
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
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
提出诉讼。
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
离婚的
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
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
结婚证。
②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
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③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④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
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⑤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
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
婚姻登记机关进行
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⑥法院通过
开庭审理,作出
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