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之间的
借贷利息可由
当事人在
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范围内进行约定。按照上述规定约定的利息,
出借人请求
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
民法院予以支持。超过该范围的,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范围内的仍可以按照约定履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