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变更
子女抚养权时必须注意的问题如下:
1、
抚养关系的变更应由双方协商;
2、正确把握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收集变更抚养关系
证据途径;等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处理
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
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第十七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