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生前的
债务,分为其
个人债务和
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债权人只能以丈夫的遗产为限主张。
个人债务包括:
1、婚前个人债务;
2、约定
婚后财产分别所有的,夫妻一方各自所负的债务归个人承担;
3、婚后一方经营自己
个人财产或擅自筹资,在经营中所负的债务;
4、一方因
继承、接受赠与或
分家析产所得财产归一方所有的,由此而产生的债务为
夫妻个人债务;
5、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
抚养义务的人所负债务;
6、未经另一方的同意,一方擅自为他人
担保所产生的债务;
7、未经另一方同意,为满足个人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其主要为不在日常家事
代理权范围之内支出所产生的债务;
8、
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
9、夫妻双方约定应由个人清偿的债务;
1
0、债权人与
债务人约定为一方个人借款的债务;
1
1、一方因个人实施
违法行为所负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六条,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
债务承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