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
个人债务的
纠纷:
1、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
出借人要求
借款人偿付
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2、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对双方的
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3、在
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
保证责任。对
债务的履行确有
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
证人,承
担保证责任。
4、出现纠纷后双方要注意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
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
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
欠条等
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存在的
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
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
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