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常见
犯罪的
量刑指导意见》第四节第
(七)条规定,
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
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
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
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
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
犯罪构成的
犯罪事实增加
刑罚量,确定
基准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第四节第
(七)条
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