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配偶出轨
起诉离婚,法院不一定能判离。法院判决
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一般的
婚外情行为,比如:婚内精神出轨,与异性暧昧不清或者偶尔的婚外性行为等,未达到
重婚或与他人
同居的情形的,而且被告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小。
根据“
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由原告对双方感情破裂进行举证,并且该
证据经质证后要达到法院可以据此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
因此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