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权的顺序如下: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
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
第二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有
遗嘱继承和遗赠继承的,按照
遗嘱和遗赠进行办理;如果没有遗嘱和遗赠的,按照
法定继承进行。
根据实施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