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驾车人以节约成本为目的,在滴滴平台发布自己的行车路线或接受他人的合乘需求,并通过滴滴平台与搭乘者搭乘合意。但搭乘者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用以分担私家车车主在油费、
过路费、汽车维修费等方面的开销。
此种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的,需要根据各方在交通事故中的
过错责任大小确定责任承担:
1、第三方过错的,由第三方承担
损害赔偿责任。
2、驾车人过错的,车主应对其承担无过错责任。车主或驾车人作为车辆的管理者,有义务
保证搭乘人的人身安全,若搭乘人在拼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并受到
人身损害时,车主或驾车人有义务对其进
赔偿。
3、搭乘人过错的。车主对搭乘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免除或减轻,即“过失相抵原则”。
4、驾车人和搭乘人共同过错的。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可以协商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