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卖方必须要具有
房屋所有权或
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
土地使用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
2、买卖双方
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
行为能力。
未成年人和被宣告为无
民事行为能力或
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签订
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房地产买卖行为由其
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单位
买房者如需购买私房的须得到有关机关的批准。
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
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在
买卖合同中表示出来的意思必须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一致。如果一方以
欺诈、
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双方
恶意串通签订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都属于
无效合同。
行为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内容有
重大误解或合同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或变更合同。
4、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
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如果
购房者通过划拨取得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其
房屋转让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或者将其中的土地收益按规定上缴国家,否则不得买卖。
5、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
房地产买卖合同应该采用
书面形式并且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并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