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是:
1.双方
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2.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3.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仲裁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
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
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
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
期限届满,由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
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