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
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
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
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
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1、十级伤残
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三、
残疾赔偿金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四、
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
工伤复发期间的
医疗费用。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
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
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六、辅助器具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