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转让瑕疵
出资股权承担的是连带补充责任。
2、最高人
民法院民二庭编《民商事审判指导》三是因转让瑕疵出资股权引起的
纠纷案件。受让方如果明知出让方出资存在瑕疵仍受让股权时,对未按期足额的欠缴出资部分,应承担连带补充责任;相反,如果受让方对此不知情,不应承担责任,并且也有权以此为由请求撤销
股权转让合同。
股东滥用
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
有限责任对
公司债务承担的是
连带责任。
在
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公司依旧应当按照
民法典的规定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