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按一般民事案件的
处理方式走程序。
1、申请发生
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
刑事判决、裁定,
当事人必须履行。
2、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
民法院
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4、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行动建议:
1、诉前
财产保全;
2、当事人
起诉,首先应提交
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3、根据"谁主张
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提交材料;
4、
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
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
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