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具体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2、
承包合同是指
承包人进行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具体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可见其完成工作的内容是不同的。
3、一般承包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而承揽合同就没有这种要式条件的规定,也就是说承揽合同既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
4、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承包合同由承包人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