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无效条款一般有:
1、
民间借款合同违反《
民法典》关于利率的有关规定,约定利息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
贷款利率上限的4倍,这样的利息是“
高利贷”,利息条款是无效条款,超过的部分不受
合同法的保护。借款合同的利息条款以法定贷款利率的上限为标准加以确定。
2、民间借款合同中规定有复利条款。根据前述有关民间借贷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民间借款合同中
贷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的,属于复利条款,该条款是无效的。如
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均不受合同法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