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机动车注册、转移、
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 现机动车所有人的
身份证明原件及
复印件;
3、 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
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5、 行驶证原件;
6、 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7、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8、 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9、 《
授权委托书》及
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
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