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理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未签字是效力待定的,另一方没有追认就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转让是必须要经过双方的同意的。
夫妻共有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一般都属于
共同共有,处分
共有财产时需要共有人共同同意才发生
法律效力。
二、【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
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