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被
继承人的
死亡证明、遗
产证明、死者生前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
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证明文件,如独生子女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本。
办理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首先需要带的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人民
民法院
宣告死亡的
判决书、死亡公证书。并且需要提供注
销户口证明(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即可办理)。
2.并且还需要带被继承人遗留的
财产证明。一般包括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继承人的
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
公证处一般都提供专用的表格,填写完成后上相应的单位签字盖章即可。 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要有签字和按手印。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5.继承人
放弃继承权的,由
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7.
遗嘱继承的,应提供
遗嘱原件,并且遗嘱要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