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享有
立案监督权。如果
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
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
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你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请,由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
2、《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