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事人被投诉侵犯他人
商标权的,当事人可以提供
证据证明自己没有
侵犯商标权,如依法取得
商标的
使用权,或者证明商品是合法取得的等。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第六十四条
注册
商标专用权人请求
赔偿,被控
侵权人以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
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
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
赔偿责任。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