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邻里
纠纷、
婚姻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的
故意伤害,从轻10%。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的基础上,每增加
轻伤1人,按照所增伤情的轻重程度,确定递增幅度,轻度的,刑期增加三个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个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个月;每增加重伤未达
残疾标准或接近
轻伤标准1人,刑期增加十个月;每增加重伤1人,致10级残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法律依据:
《
刑法》第十二条
规定以外的
减轻处罚情节。如:因
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引起伤害行为发生的;
被害人对引起
犯罪负有过错或者对激化矛盾引起犯罪负有责任的;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积极
赔偿被害人
经济损失的;被害人的伤情存在多因一果情形的,均应予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