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者并没有谁优先于谁的可比性。这是两个不同领域的概念,无法进行优先比较。
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违法行使职权,侵犯
当事人人身权、
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
赔偿。
抵押权是
债权人对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
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
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
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的总称。
《
刑法》第三十六条 【赔偿
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
犯罪行为而使
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
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
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
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
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
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
国家赔偿案件
立案工作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国家赔偿案件,是指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案件:
(一)违反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
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
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
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
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
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
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
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
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
(四)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
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五)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六)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七)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八)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
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九)在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
诉讼的
强制措施、
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