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因为写错就不具有
法律效力。如果发现名字写错后,可以采取一定的手段进行补正:
1、以要求
借款人重新写新的
借条;
2、
出借人可以通过
证人证言等方式确定两个名字为同一人;
3、可以通过电话录音、短信等方式确认两个名字是同一人;
4、提供其他
证据证明
借贷关系存在。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
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
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
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