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签订材料
采购合同供方证书需要承担的责任
2依据我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法律,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均具有
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或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或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在实践中,未来的30日,采购部门能否
保证与中标或成交的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合同,仍然存在许许多多的不确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