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个问题,经过财产拥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两人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具体解释如下:
2、首先很明确
购房是婚前行为,所以该房产为
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为
共同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给配偶加名字,确实要再收
契税。”由于属
婚前财产的
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所有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
合同印花税、
印花税(权证)、
房屋登记费。 至于收费标准每个地方的房管部门要求不一样、。
3、其次加名字程序。如果能在 还完贷款后再加名字,那手续就很简单走正常的加名
过户手续就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房管所办理,带上个人
身份证,及其产权证,
结婚证。如果短期内不打算还款,那么首先要到贷款银行开证明,表示银行同意增加配偶为产权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请加名。
4、如果
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房产就成为共同财产,如果
离婚,他有权利分割。
5、
婚前买房和
婚后买房的区别婚前买房为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
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买房除约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外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6、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7、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
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