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部
赔偿原则
即
侵权行为人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
赔偿责任的大小,应以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予以全部赔偿。
(1)侵害国家、集体、公民
个人财产造成损害的,既要赔偿现实财产本身的损失,也要赔偿
可得利益损失。
(2)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
丧葬费、死者生前
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3)侵害公民的
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以及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的,
受害人可以要求
精神损害赔偿。
2、限定赔偿原则
主要适用于一些
特殊侵权损害。
雇佣关系所引起的侵权行为,应当存在
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赔偿原则是由全部赔偿原则和限定赔偿原则共同组成的,限定赔偿原则适用于特殊的
侵权损害,而全部赔偿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导致公民身体受损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