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举报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举报相关
违法行为人,要求行政机关查处的,对行政机关作出处理或者不
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
行政复议。
2、《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举报人对行政机关就举报事项作出的处理或者不作为行为不服是否具有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问题的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举报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举报相关违法
行为人,要求行政机关查处,对行政机关就举报事项作出的处理或者不作为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具有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